為進一步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推進新型城鎮化,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2017年8月25日聯合印發了《廣西個人自愿繳存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規定,原則上《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未覆蓋的人群都納入繳存范圍,各種用工形式的靈活就業人員或自由職業者、年滿18周歲且未達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居住生活在繳存地的都可以參與自愿繳存住房公積金。
繳存對象:年滿18周歲非全日制、臨時性、彈性工作就業人員均可自愿繳存
辦法規定,凡是年滿18周歲,且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并在繳存地所居住的以非全日制、臨時性和彈性工作等靈活形式就業的人員(不包括外籍及港、澳、臺人員),都可自愿繳存住房公積金。
比如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雇用人員、自由職業者等,只要符合以上條件,都可自愿繳存公積金。
繳存方式:可在當地住房公積金中心進行繳存
辦法規定,自愿繳存人員若要繳納住房公積金需與當地公積金中心簽訂《住房公積金自愿繳存協議》,約定繳存金額、繳存方式、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等內容。(原標題:廣西出臺公積金新政 靈活就業人員均可自愿繳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