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保監局圍繞中國保監會“1+4”系列文件整體部署,結合轄內保險中介市場實際,積極調研,補制度短板,不斷完善監管機制。
省工商管理建立溝通協調機制。為應對“先照后證”行政審批程序調整及保險專業中介分支機構設立改為報告制等所帶來的機構設立風險,主動溝通省工商局,以省“多證合一”改革試點為契機,建立保險專業中介機構設立信息互聯互通機制。同時,要求保險公司上報本系統合作中介機構名單,通過兩邊比對,及時發現只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卻未到保監局報告即已開展業務的專業中介機構,并采取監管措施,防止監管缺位現象。
對轄內保險專業中介法人機構開展風險測試。按照《關于做好保險專業中介業務許可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保險專業中介法人機構年度風險測試機制,對股東、注冊資本金、公司治理、業務發展、合規經營、配合監管等項目開展多緯度風險測試。
建立風險臺賬和市場巡查制度。根據商業模式、人員素質、信息系統、數據真實等維度,建立機構風險臺賬,重點關注數據異常、以承包制或加盟制形式發展、未報備掛牌展業等機構。根據風險臺賬,對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存在的風險點進行綜合評級,相應給予其紅、黃、藍牌等標識,繪制風險地圖,分類采取風險提示談話、監管談話、監管函、現場檢查等監管措施。對風險臺賬和風險地圖反映為高風險的機構實行監管巡查,并對與其合作保險公司進行風險提示;對反映為一般風險的機構委托行協進行行業巡查,重點關注日常經營是否合規合法。
為嚴把防范化解風險關,推動轄內保險中介機構將風險排查內化本系統常態化日常工作,制定轄內保險專業中介機構風險排查季度監管報告制度,明確了風險排查的基本原則、責任主體、主要內容、后續整改及責任追究要求、報告撰寫模版。實時掌握轄內保險專業中介機構的發展動態,包括機構、人員、業務、財務等經營狀況。將風險排查內化為轄內保險專業中介機構日常工作,將防范風險從監管部門推動變為中介機構主動作為,守住江西保險中介市場風險底線;同時,進一步加強江西保險專業中介行業非現場監管,將各種非現場監管報表報送整合在風險排查季度報告中體現,提升非現場監管效率。(原標題:江西保監局:積極完善保險專業中介市場監管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