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已購商
住房怎么辦?這是從3月26日開始就困擾很多人的問題。
昨晚,北京市住建委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商業、辦公類項目管理的公告》,嚴格執行商
住政策、兼顧購房者合理利益是此次執行口徑確定的大原則。
商 住市場降至冰點
北京市住建委表態透露出什么?
先說一下這次確定的幾條口徑:
第一條:在政策執行前,已取得預售許可證、有實際成交并完成網簽的商辦類項目,開發商可保持現有設施;已購買的商辦類房屋,購房者可保持現有設施。
說明:在“3·26新政”中,并沒有說過已經購買的商辦要拆除現有設施。這次口徑更加明確,已購買的商辦類房屋不會拆除諸如上下水等居住設施。
第二條:已購買的商辦類房屋,可出租,且不限定出租對象;也可銷售,但購房人應符合政策要求。
說明:“3·26新政”限定的是已購商辦類房屋再銷售的人群。對于商辦類房屋的出租并沒有過限制。可以租給企業、單位,也可以租給個人。
但已購商辦的出售,仍然要符合政策的要求。已購商
住類物業銷售給個人時,購房人應符合限購政策要求:
個人在購買二手商辦房時,無論屬于京籍還是非京籍,都必須名下在京無住房和商辦類房產記錄;
在申請購買之日起,在京已連續五年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同時,商業銀行暫停對個人購買商辦類項目的個人購房貸款。
第三條:中介機構可代理商辦類房屋的出租、出售業務,但不得以任何方式宣傳此類房屋可用于居住或者其具備居住功能。
北京商
住市場降至冰點
商住房過去主要的購買群體是投資需求和部分被限購政策影響的剛需。因此,“3·26新政”出臺后,北京商
住房成為這一輪調控政策最著力打擊的部分,市場快速降溫,數據顯示,政策出臺后接近2個月時間內,實際市場成交量跌幅99.9%,市場接近0成交。
商住市場降至冰點 北京市住建委表態透露出什么?
老房子老辦法,新房子新辦法,住建委的表態透露出什么信號?北京“商
改住”政策的出臺后,其他城市是否會跟進?
商住市場降至冰點
北京市住建委表態透露出什么?
北京市住建委對“3·26”政策作出具體解釋是對兩個月前出臺政策的進一步細化,通過主動澄清規則,來打消市場憂慮,來讓商
住房政策更具可操作性。
區分合理需求與投資投機
首先明確規則不溯及既往,讓已購買、尤其是已入住的商辦類房屋的購房者和已取得預售許可證、有實際成交并完成網簽的商辦類項目的開發商能夠放心,確保其利益不會遭到政策的沖擊。尤其是對商戶房的持有者來說,可租且在符合條件下可售的說明,讓其吃下了定心丸,能進一步對資產處置做出長遠規劃。
其次規則重申保障住房需求,打擊炒房行為。新口徑兼顧購房者合理利益,將購房是解決購房人自身居住自身問題,和投資炒房這兩種情況區分開。對合理的需求政府予以照顧;而對投資投機則堅決遏制。政策通過規定商
住房要通過出租而非資產升值之后套現來實現投資回報,這一方面讓商 住房的炒房功能被極大削減,另一方面卻為房屋租賃市場引入了生力軍。開發商在建和未售出的商
住房會由房企自持,或出售給住房租賃企業,部分個人持有的商 住房也鼓勵以合適的價格出售給住房租賃企業,或者自住和出租。這樣的商
住房流向無疑有利于健全租售并舉的房地產市場。
商住市場降至冰點 北京市住建委表態透露出什么?
限制個人購買“商 改住”產品 是對消費者的保護
之前“商
改住”的亂象主要出現在有限購政策的一線城市和熱點二線城市,不少并不滿足購房條件的人或者投資者借此來“暗度陳倉”,而開發商也為追求利潤最大化,把商業辦公項目設計、開發建設成住宅對外銷售。對重點城市商
住房進行適時調控,既可以保證房價平穩發展,打擊投機炒房,又能保護購房者的正當權益——畢竟之前“商
改住”銷售給個人的過程中,存在大量誤導購房者的嫌疑。
北京“商
改住”政策對其它一線城市或將產生“風向標”作用
在北京出臺商 住房執行口徑前一周,上海也發布了整頓商 住房新規,將停止審批公
寓式辦公項目,同時明確對已售未交付入住的商辦類項目,要按照商業辦公房屋功能進行全面整改,不符合商業辦公要求的不得交付辦理過戶。此外,廣州、深圳和成都等城市也都先后發布了針對商辦類項目的調控政策。這些政策對商辦類在規劃、建設、銷售、使用、信貸等各環節實施“零容忍”的態度,短期看會壓低這一細分市場的成交量,但從長期看,這能讓商
住房能借此擺脫模糊邊緣的身份,做到有據可依。因此此類政策對于后續商 住房市場的發展會起到積極的引導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樓市這么多年來面對一輪輪調控政策,市場已經玩慣了“老鼠避貓”的游戲。比如針對禁止將商
住房銷售給個人的規定,就有人想出買家出錢代辦注冊空殼公司,從而規避政策的手段。面對花樣翻新的“下有對策”,政策在執行過程中還要功能更為精準有力才行實現預期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