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365訊 九鼎投資9月10日晚間披露,9月8日公司接到在管基金通知,參股的辰欣藥業和九典制藥兩家公司收到證監會關于核準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
其中,公司在管基金北京昆吾九鼎醫藥投資中心(有限合伙)、蘇州夏啟寶壽九鼎醫藥投資中心(有限合伙)、蘇州夏啟盛世九鼎醫藥投資中心(有限合伙)、蘇州夏啟興賢九鼎醫藥投資中心(有限合伙)、蘇州夏啟智仕九鼎醫藥投資中心(有限合伙)、蘇州夏啟卓興九鼎醫藥投資中心(有限合伙)合計持有辰欣藥業1463萬股,占辰欣藥業首次公開發行前總股本的4.14%。公司在管基金夏啟卓興、蘇州惠康投資中心(有限合伙)合計持有九典制藥880萬股,占九典制藥首次公開發行前總股本的10%。
上述在管基金分別承諾,自辰欣藥業、九典制藥股票上市之日起12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發行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辰欣藥業、九典制藥回購其持有的股份。
公司同時披露,全資子公司昆吾九鼎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西藏昆吾九鼎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蘇州昆吾九鼎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近日分別收到證監會下屬機構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九鼎投資稱,公司及子公司對于上述監督管理措施無異議,將在上述警示函要求的期限內,按照監管要求進行全面自查并積極整改,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報告。公司及子公司已根據上述行政監管決定書的要求,組織全體員工對《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開展深入學習,深刻領會證監會及下屬機構的監管精神,嚴格執行和貫徹《暫行辦法》,認真查漏補缺,持續全面完善公司的內部控制和合規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