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365訊 <1>溢價方式。 公司在贖回優先股時,雖是按事先規定的價格進行,但由于這往往給投資者帶來不便,因而發生公司常在優先股面值上再加一筆“溢價"。
<2>公司在發生優先股時, 從所獲得的資金中提出一部分款項創立“償債基金",專用于定期地贖回已發出的一部分優先股。
<3>轉換方式。 即優先股可按規定轉換成普通股。雖然可轉換的優先股本身構成優先股的一個種類,但在國外投資界,也常把它看成是一種實際上的收回優先股方式,只是這種收回的主動權在投資者而不在公司里,對投資者來說,在普通股的市價上升時這樣做是十分有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