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中試電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月8日ST中試發布公告稱,公司主辦券商在持續督導過程中發現公司存在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情形,主辦券商提醒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ST中試因三起涉訴案件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主辦券商已經督導ST中試于2017年5月8日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指定信息披露平臺披露《關于公司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公告》,并督促ST中試盡快解決涉訴事項,并及時披露相關進展情況。
據公告顯示,ST中試因三起涉訴案件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1.漢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訴公司欠付代墊票據貼現款及相應利息;2.武漢東湖孵化管理服務有限公司訴公司欠付代墊款及相應資金占用損失;3.陳冰訴公司欠付借款本金及相應利息。
ST中試稱,目前,公司一方面為解決上述債務問題積極籌措資金,另一方面正積極與相關各方協商探討處理債務事宜的可行方案,包括債務減免、債務轉移、債轉股等多種形式解決上述債務問題。除上述公司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外,其他相關主體不存在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情形。
中泰證券表示,主辦券商將對上述事項持續關注,并提醒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ST中試主營業務為電力試驗、運行、工程設備的研發、生產、銷售,公司于2013年8月9日在全國股轉系統掛牌公開轉讓,證券代碼:430291。
